一、國家海洋綜合試驗場建設背景
習近平總書記在2019年海博會賀信中提出:“海洋是高質量發展戰略要地。要加快海洋科技創新步伐,提高海洋資源開發能力,培育壯大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中共中央關于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明確提出:“發展壯大海洋裝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2021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建設海洋強國意見中明確提出“建設國家海洋綜合試驗場”任務。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發展海洋經濟,保護海洋生態環境,加快建設海洋強國。”建設國家海洋綜合試驗場是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培育壯大海洋新興產業,實現綠色低碳發展,服務海洋強國建設的有力舉措。按照自然資源部有關部署,國家海洋技術中心嚴格落實“建設運行國家海洋試驗場”職責,大力推動國家海洋綜合試驗場建設工作。
建設國家海洋綜合試驗場,有利于提升海洋技術原始創新能力和應用水平,推動關鍵技術取得突破和進步;有利于強化海洋業務支撐和保障能力,促進國家海洋觀測監測網在技術標準統一、長期穩定運行方面進一步完善;有利于提高基于海洋生態觀測監測體系的海洋綜合管理水平,對夯實海洋強國建設的能力基礎具有重要意義。
二、國家海洋綜合試驗場建設歷程
國家海洋技術中心早在2009年就開展了“海上試驗場建設和原型設計研究”,在多項國家級項目支持下,在海洋試驗場原型設計、選址論證、規劃、測試與評價方法研究、示范運行等方面開展了大量前期工作,為試驗場建設奠定了扎實的技術基礎。
2018年5月,國家海洋技術中心牽頭編制的《國家海洋綜合試驗場總體建設方案》(報批稿)報自然資源部;同年7月獲自然資源部批復。國家海洋綜合試驗場按照“北東南,淺海+深遠海”布局,在威海、舟山、珠海和海南分別建設試驗場區,在天津建設海洋環境監測設備動力環境重點實驗室。
試驗場總體方案與自然資源部批復
國家海洋綜合試驗場總體布局
三、全面推進國家海洋綜合試驗場部省共建
為推動國家海洋綜合試驗場建設,2021年9月24日,自然資源部與山東省人民政府在威海市共同簽署了《自然資源部 山東省人民政府共建國家海洋綜合試驗場(威海)協議》。國家海洋綜合試驗場(威海)正式揭牌,是自然資源部與地方共建的首個海洋試驗場。
威海場區部省共建協議簽署
2022年11月24日,自然資源部與廣東省人民政府共同簽署《自然資源部 廣東省人民政府共建國家海洋綜合試驗場(珠海)協議》,標志著國家海洋綜合試驗場(珠海)正式落戶廣東,更標志著部省合作共同貫徹海洋強國建設重大部署邁上新臺階。
珠海場區部省共建簽約儀式
2022年6月,自然資源部與海南省人民政府簽署了《自然資源部 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建國家海洋綜合試驗場(深海)協議》,部省雙方將按照資源整合、優勢互補、平等互利、共建共享的原則,共同打造功能完備、開放共享的國家級深海試驗場。
深海場區部省共建協議簽署
四、國家海洋綜合試驗場建設運行情況
1. 國家海洋綜合試驗場(威海)
國家海洋綜合試驗場(威海)位于山東威海褚島北部海域,距岸約1.4千米,平均水深約45米,在褚島北部約700米處存在一處東西走向的海溝,水深可達70米。2016年取得公益事業用海使用權證,確權5平方公里海域用于建設儀器裝備試驗平臺、觀測與監測系統、波浪能與潮流能試驗泊位。自開始建設以來,已建成錨泊式試驗平臺、浮標試驗平臺、背景場監測系統、數據管理服務系統、公共服務系統,開展海洋儀器設備海上測試服務,岸基配套設施同步建設中,有效支撐了試驗場業務化運行。
威海場區總體布局圖
“國海試1”試驗平臺
自威海場區示范運行以來,截至2022年底,累計完成48項海上試驗,涵蓋29型50余臺(套)裝備的海上測試試驗。已經形成海洋觀測裝備海上測試試驗服務體系,鍛煉了一支海上試驗隊伍,為試驗場建設和推廣應用打下了堅實基礎。
2. 國家海洋綜合試驗場(舟山)
國家海洋綜合試驗場(舟山)作為國家海洋綜合試驗場空間布局的東部場區,位于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山島與葫蘆島之間,水深范圍約20~80米,潮流性質均為非正規半日潮流類型,淺海效應比較明顯,最大潮差約4.75米。場區均有超過2米/秒的流速出現,適宜開展潮流能發電裝置海上測試試驗。同時因其水質和動力特性,也適宜開展海洋儀器設備性能試驗。
舟山場區地理位置示意圖
試驗海域按照功能分為海洋能發電裝置試驗區和海洋儀器設備試驗區。海洋能發電裝置試驗區規劃設計了示范泊位、測試泊位、電力測試系統、環境監測系統、島基岸站等建設內容。通過海洋可再生能源專項資金支持的示范工程項目建設,已在該海域建成樁基平臺、環境監測系統和島基岸站,并已投入運行。海洋儀器設備試驗區主要面向水文氣象、生態、地質等海洋觀測監測儀器設備的海上試驗需求,規劃了試驗平臺、背景場監測系統以及其他配套設施。
3. 國家海洋綜合試驗場(珠海)
珠海試驗場區面向海洋六大產業和五大海洋產業集群,服務灣區、深耕南海、拓展深藍,主要為智能船(艇)、波浪能、海洋觀測監測儀器、海洋電子信息等提供公益、權威、便利的海洋長期試驗測試公共服務平臺;同時還可為人工浮島、海上風電、海洋生物、無人集群等儀器設備提供持續、穩定的試驗保障服務;對原理樣機、試驗樣機進行技術驗證,對成果轉化各階段的技術狀態、風險和經濟性進行分析與評估;對國家海洋業務系統中的海洋儀器裝備性能、適用性等進行測試和評估;對國家重大專項關鍵技術進行驗證。
珠海場區總體布局
根據“試驗設計→試驗實施→試驗評價”的一般試驗基本過程,規劃建設內外場共計4個試驗區、3個海島保障基地、1個岸基運營服務中心以及若干支撐系統,使試驗場區具備從試驗設計、試驗監控、試驗測試、試驗實施到試驗評價的全過程試驗、評價與保障能力。
珠海場區島基規劃布局圖
4. 國家海洋綜合試驗場(深海)
國家海洋綜合試驗場(深海)與國家海洋綜合試驗場體系內其他場區功能互補,立足于服務國家海洋發展戰略,服務國家深??萍寂c產業發展。試驗場區水深在1000m以上,以提升“深海進入、深海探測、深海開發”能力為總體目標,充分利用南海獨特的深海自然條件優勢,規劃建設多類型固定深海試驗設施,同時兼顧走航試驗、科學研究與應用示范等需求,建設先進的國家深??蒲性囼災芰?,構建集深海裝備“技術研發、測試試驗、成果轉化、產品孵化、檢驗檢測”于一體的公共服務平臺。
深海場區地理位置示意圖(1)
深海場區地理位置示意圖(2)
五、國家海洋綜合試驗場未來展望
按照國家海洋綜合試驗場總體方案建設目標,國家海洋技術中心將全力推進試驗場部省共建,繼續為海洋產業發展和科技創新提供公共試驗和測試服務,為全國海洋觀測監測儀器裝備和海洋能裝備產業化發展提供有力支撐,為國家海洋預警監測、海域海島動態監視監測和海洋調查提供技術裝備應用業務支撐。致力建成功能齊全、設施完善、國際先進、服務于各類試驗測試需求且集“技術研發、測試試驗、成果轉化、產品孵化、檢驗檢測”于一體的公共服務平臺。